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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农业普查数据质量,泰宁县在复查核实工作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力求在有限的时间里抓住以下四个方面工作重点展开复查核实工作,做到有的放矢,提高复查核实工作实效。
一、核查农业用地面积。重点核实村农户普查表中从集体承包的农业用地面积之和是否与村分田到户的底册相近。
二、核查农作物种植面积。重点核查粮食播种面积、蔬菜播种面积、烟叶播种面积和其他经济作物面积是否瞒报,有复种的面积是否漏报。
三、核查畜禽存栏数。一是通过对各村的户均指标来检查发现是否仍存在普查技术性差错。在入户普查跟踪指导过程中,我们发现有的普查员由于对普查指标理解上的偏差导致对农业生产经营户家禽饲养相存栏数未达15只的全区漏登。二是通过议查来发现是否遗漏养殖大户。
四、核查农产品销售收入。
一是对种植业中有种植烟叶的农户是否体现销售收入及销售收入是否属实。烟农种烟一般全部出售,每亩烟销售收入在1400元左右(各乡站烟草站有收购烟叶的分户记录核查),种植业产品销售收入起码应大等于烟叶销售收入。在种植业农产品销售方面,应根据我县近年发展势头较好的食用菌、锥粟、水果、药材等主导产业来核查销售收入是否在普查表中有遗漏。
二是核查畜禽养殖数量较大的农户表中是否存在销售收入漏报和瞒报。
三是集体、个人山场的竹、木、笋销售收入是否漏报和瞒报。入户检查时,我们发现较多有经营山林面积的农户以当年为生产小年为由瞒报竹笋销售收入。在林产品销售方面要求通过林业部门提供商品材、商品竹采伐量来检验林产品销售收入。
四是渔业收入偏低要检查是否漏了普查渔业养殖户。有渔业养殖传统乡镇是否漏填渔业养殖指标项;金湖水库、水埠水库、将溪水库、库湾网箱养殖、养鳗场等大户的填报数字是否真实。
(泰宁县农普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