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明农普办〔2006〕12号
关于认真做好三明市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宣传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党委宣传部、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直各有关部门,市直各主要新闻单位:
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是一项重要的国情国力调查,目的是为了进一步摸清农业、农村和农民近十年来的发展变化情况,准确掌握农业生产要素和农业资源以及农民的生活状况,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更快更好地发展。为了确保农业普查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就做好我市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宣传工作通知如下:
一、深化认识,切实加强对农业普查宣传工作的统筹协调
做好这次普查工作,不仅可以为市委、市政府制定国民经济发展战略和规划、制定各项社会经济政策提供可靠依据,而且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这次农业普查涉及面广、任务重、参与部门多、工作难度大,做好农业普查的宣传工作是保证农业普查顺利进行的关健,是宣传部门责无旁贷的重要职责。各级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各级党委宣传部门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高度,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把做好农业普查宣传工作作为服务中心、服务大局的一件大事来抓,摆上重要位置,列入议事日程,切实加强对农业普查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组织各新闻媒体,大力支持和配合农业普查宣传工作。各级新闻媒体要加强统筹,科学安排,按照这次农业普查宣传工作的总体部署和各阶段的工作安排,积极做好农业普查的宣传工作。
二、精心组织,努力营造有利于农业普查的工作氛围
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农普办和省委宣传部联合下发的《关于认真做好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精神,精心策划,认真组织。这次农业普查宣传工作,由各级党委宣传部门和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和协调,市县两级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组建宣传组,由宣传部门和统计部门人员组成,具体负责这次农业普查的宣传工作。各新闻媒体要密切配合,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宣传工作,在下一阶段的普查宣传工作特别是农业普查宣传月活动中,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各类媒体的特长和优势,开设农业普查专栏专题,充分运用新闻报道、领导访谈、消息、通讯、特写、评论、刊登普查标准时点倒计时、播放普查公益广告等各种形式进行宣传。同时要把新闻宣传和社会宣传结合起来,通过张贴标语、举办小型多样的文艺节目、知识竞赛、咨询活动、编写小册子、办墙报板报、设立公益广告牌等形式,对农业普查进行多角度、全方位的宣传,确保农业普查宣传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展开,力争在年底前后形成高潮,为农业普查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明确重点,确保农业普查宣传工作取得实效
要根据农业普查工作的特点和阶段性工作的安排,确实增强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农业普查工作的对象是农民、农户,宣传的目的是让广大农民群众了解为什么要开展农业普查、农业普查的目的意义、农业普查的主要内容和方法,使广大农民群众消除疑虑,从而自觉地配合普查工作。因此,要把农普宣传的着力点放在进村入户上,面向基层、面向群众,应用各种有效的形式,扩大宣传的覆盖面,使广大群众家喻户晓。要大力宣传农业普查有关文件和党政领导的重要指示精神,及时报道农业普查工作进展情况,使各级各有关部门充分认识农业普查的重要性,切实加强对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使各级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任何地方、部门和单位都不容许强令或授意有关人员虚报浮夸甚至仿造篡改普查数据,切实保证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依法独立调查、独立报告、独立监督的职权不受侵犯。要大力宣传各级各部门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农业普查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促进各级各有关部门积极支持并参与农业普查,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搞好普查工作。要组织新闻单位和记者多深入一线采访,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用形象生动的语言和画面,增强宣传报道的针对性和感染力。同时要积极配合农业普查机构,全面展开《全国农业普查条例》的宣传,做好中央和省、市有关农业普查政策的解读,引导广大群众和普查对象按时、如实地填报农业普查的数据,确保普查质量。
四、协调运作,科学安排好农业普查的宣传工作
农业普查是一项重大的社会系统工程,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分为普查准备、现场调查、数据处理及发布和工作总结及资料开发四个阶段进行,普查宣传动员工作必须与各阶段工作紧密结合,协调运作。
(一)普查准备阶段,集中宣传农业普查的目的、意义、内容和方法。在2006年第四季度,重点是宣传普查的任务和要求,宣传普查有关的政策法规,要使广大群众和普查对象了解普查的内容和要求,明白责任与义务,积极支持和配合普查。在年底要围绕清查摸底工作重点开展宣传动员,2006年12月全市统一开展宣传月活动,逐步将农业普查宣传动员工作推向高潮。
(二)现场调查阶段,在继续宣传普查内容和普查对象应履行的义务同时,重点宣传与普查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基本要求,使普查对象解除思想疑虑进一步了解怎样依法配合普查,以及如何如实申报做好普查登记等。期间,追踪报道各有关部门协同作战、共同开展普查登记的情况,特别是广大普查对象积极参加普查登记,如实申报普查资料的情况,宣传报道普查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对普查登记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对拒不配合普查工作,迟报、拒报、虚报、瞒报等违法行为,进行必要的舆论监督。
(三)数据处理及发布和工作总结及资料开发阶段,发布普查的主要数据和普查资料开发应用成果,广泛宣传我市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建设等方面取得的重大成就,最大限度地开发利用普查资料的经济和社会价值。
附件1: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宣传提纲
附件2:三明市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宣传工作计划
附件3:三明市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宣传月活动计划
附件4:三明市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宣传标语口号
二〇〇六年十一月九日
主题词:农业普查
宣传工作 通知
抄送:省农普办
 三明市农业普查办公室
2006年11月9日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