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三明市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
小组成员单位及联络员工作职责》和
《三明市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
成员单位挂钩县(市、区)制度》的通知


 

市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明政文[2005]136号)精神,认真做好农业普查工作,市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结合我市实际,建立成员单位及联络员工作职责和成员单位挂钩制度。现将《三明市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联络员工作职责》和《三明市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挂钩县(市、区)制度》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一:《三明市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联络员工作职责》

附件二:《三明市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挂钩县(市、区)制度》

〇〇六年八月七日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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