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农业普查现场登记

数据补缺补漏工作的紧急通知

明农普办[2007]2号


 
  各县(市、区)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福建省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关于认真做好现场登记数据复核工作的紧急通知》(闽农普办[2007]6号),各地认真按文件要求组织人员进行了核对,从核对汇总结果看,现场登记数与复核数存在一定差距。主要经济指标少报、漏报较为严重,如不采取措施,势必影响整个普查数据质量,造成严重后果。对此,要求各地采取以下措施:

一、进一步摸清底子,确保单位不漏。针对当前在登记进程中存在摸底不全面、不彻底问题,各地应采取措施,给予补全,对新发现的普查对象要及时纳入普查范围。

二、速度服从质量,确保登记结果客观准确。目前,现场入户登记工作已近尾声,但从这次复核情况看,瞒报现象比较普遍,各地要做好调查对象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以取得准确的普查数据质量为第一要求。要想方设法打消农户、单位的顾虑,让他们能够积极配合普查员的工作,如实申报普查数据。要督促普查员在入户登记时,充分利用计算表、主要指标参考标准等,以提高普查数据质量。

三、要强化审核,把差错消灭在基层。县农普办要注意收集各部门资料,及时与普查现场登记情况进行对比,特别是基层上报的农业年报数据,要分解到乡镇、村,进行层层把关,分析出入原因,找出差错所在,及时采取措施,更正错误,把调查误差消灭在基层。

四、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督促检查。各级农普领导小组要加强对补缺补漏工作的领导,继续派出人员深入乡、村督促工作落实。各级农普办要组织业务骨干深入第一线,加强业务指导。要召开普查指导员工作会议,重点组织对前阶段登记工作中的问题进行总结,安排下阶段登记补缺补漏工作,在1月底前完成现场登记工作。

 

〇〇七年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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